关于为全市归侨免费体检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4-24
关于为全市归侨免费体检的通知
(建 议 稿)
各县(市)区政府:
为更好体现党和政府对归侨群众的关心和重视,切实为侨做好事、办实事,经市政府研究同意,每年为我市归侨免费进行一次体检。为使这项工作顺序进行,特做如下通知,请结合实际,认真抓好落实。
一、免费体检对象和执行标准
各县(市)区域范围内,经认定具有归侨身份者,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待遇。体检标准按照每人每年300元档位执行。
二、免费体检医疗部门
市本级由市卫生局指定市级医疗机构,每年为市本级(包括北林区)归侨免费体检。各县(市)卫生局指定医疗机构,为当地归侨免费体检。
三、工作方法和程序
1、办理免费体检归侨医疗证
县(市)区外事办具体负责归侨的身份认定。归侨凭《归侨侨眷身份证》,到县(市)区侨联(没有成立侨联的县、市由统战部负责相关工作)登记,由侨联(统战部)发给《绥化市享受免费体检归侨医疗证》(以下简称《医疗证》)。《医疗证》要有市卫生局、市外事办、市侨联联合印鉴方为有效,由市侨联统一印制,向县(市)区侨联(统战部)发放。
2、免费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
在各县(市)区政府办的督导下,卫生局、外事办、侨联(统战部)要加强沟通协作,明确组织领导、责任分工和具体工作操作。侨联(统战部)要主动协调卫生局、外事办,采取有利可行的方法,切实做好各项组织、准备工作,确保免费体检工作顺序开展。
3、免费体检工作流程
各县(市)区的归侨,可以在侨联(统战部)的组织下进行体检,也可以到指定医疗机构自行体检。在进行体检之时,归侨本人要同时出具《归侨侨眷身份证》和《医疗证》原件,两证缺一不可。医疗机构核准两证原件,认真做好登记后,留存两证的复印件,汇同体检表复印件,作为体检费用结算时数量依据。
4、免费体检费用结算
每年11月末前,各县(市)医疗机构汇总归侨免费体检档案,统计实际体检归侨数量和体检费用金额,由各县(市)财政统一结算。市本级(包括北林区)归侨体检费用由市级财政结算。
四、组织领导
为全市归侨每年免费进行一次体检,是以实际行动做好为侨服务工作的重要举措,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群众的特殊照顾。要在党委、政府的领导下统一进行,各县(市)区政府办牵头具体负责,督导落实。卫生局、外事办、侨联(统战部)要通力配合,组织、协调、部署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,确保这项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绥化市归国华侨联合会
2012年7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