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新服务顾大局 勤勉敬业甘奉献
发布时间:2021-09-24
——崔明同志先进事迹
崔明,中共党员,现任鸡西市公安局城子河分局长青派出所副所长。曾荣立三等功三次、嘉奖六次,先后被评选为“最美警察” “服务之星” “安全文化宣讲之星” “十佳法制民警“, 获得优秀政协委员、优秀公务员等荣誉。兼职鸡西市侨联常委、鸡冠区侨联副主席,鸡西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,鸡冠区第九届政协常委。
从警二十多年,他怀着对公安工作的热爱,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,勤于学习、钻研业务。在工作中,严谨务实,勤勉敬业,在平凡的岗位上,为了社会的平安和谐,默默奉献,成为公安战线的优秀代表。
一、爱岗敬业,践行对党忠诚执法为民誓言
忠诚是不忘初心的具体体现,始终对党忠诚、对人民忠诚是人民警察最基本的政治品质,而爱岗敬业是以一种严肃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工作。他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“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”十六字总要求,在日常工作中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。
(一)案件审核复议诉讼工作严谨。他从事案件审核工作十三年,移送审查诉讼的卷宗数百册,得到检察机关的充分认可。出庭应诉过程中,认真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诉求,了解争议的症结,然后从案件事实认定、程序办理、法律适用和处罚幅度等方面进行举证和辩论,得到法院的维持判决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。
(二)为基层民警进行业务培训,提升规范执法能力。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,相关的法律、法规也在不断的完善。为了更好的服务基层执法,提供执法过程中的法律保障,他先后在全局开展了“执法细则释义”“执法主体现场执法能力培训”“扫黑除恶法律适用” “诈骗案件办理” “新修改《刑诉法》解读”等20余次业务培训工作,通过培训,提升了全局基层民警规范执法能力,推进了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。
(三)编印业务工具书,服务基层执法工作。公安民警执法离不开法律法规,随着公安工作适用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,基层执法有了更为详细的法律依据,但由于体系庞大,数量较多,不便于公安民警在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查询使用。针对这一问题,利用业余时间先后编排整理出《常用法律法规汇编(行政、刑事)》《扫黑除恶工作手册》《新修改法律汇编》等六部工具书。还为民警日常执法工作能够准确适用法律条款,他又将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法条提取编排出《常用刑诉法法条》《案件办理程序规定》印制卡片放给全局民警,为基础执法提供学习和参考服务。
(四)创新完善执法工作方式,提升社会效果。工作中他积极研究法律法规的应用,发挥法律在实际工作当中的作用,在处置家庭暴力案件过程中,他发现很多家暴案件因关系特殊,案情随着当事人的情绪波动变化无常,给案件的办理增加了很大难度,经过对相关案件深入了解,他依据新实施的《反家庭暴力法》相关规定,首次研究制作出《告诫书》规范性文书,同时,把涉及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规印在告诫书的背面,使施暴人在被告诫同时,使其及时学懂家暴违法将严惩的后果。为防止再次发生,还制定出给于告诫后“跟踪回访”制度,使家暴案件有了超前预警机制,经辖区派出所试用已经成功处置了于某、宁某等多起家暴案件,经案后跟踪回访,没有再发生家暴行为,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(五)积极探索规范执法与社会管理新思路,助力社会和谐稳定。随着新时代科技发展突飞猛进,违法犯罪无论在规模、方式方法及危害程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,对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、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提出了新的挑战。他在实际工作中,发现规范执法能够更好的推进社会管理,也是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要求,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意义。结合工作实践与探索,他先后撰写了《关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点思考》、《如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》《精准普法与违法犯罪预防》等多篇论文在相关杂志上发表,并分别获得了三等奖和优秀奖。
二、普法宣讲,坚持多年安全文化送法宣传
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,他先后在治安、刑警、法制、派出所等多个业务部门工作,具有丰富的基层实践与法律适用工作经验。为预防违法犯罪,提高防范意识,他从2014年开始至今,连续7年开展安全文化宣讲活动,被省公安厅评选为“优秀安全文化宣讲员”。
(一)普法宣讲送法进校园。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,提高青少年自我安全防范能力。他坚持多年为市第二中学、市体校、晨兴中学、正阳学校、东海学校、树英小学、城子河小学等多所中小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,在送法进校园期间,为了取得更好的宣讲效果,根据高初中及小学不同年龄制作了问卷调查,听取学生对法律知识和需求。每次安全文化宣讲他都制作PPT课件,把枯燥的法律知识以图文并茂、视频方式展现给师生们,再结合相关的小案例,使法律知识点用通俗易懂的形式宣讲给学生和老师更易理解。为更好的减少未成年安全隐患,他还编排印制了《中小学生应知的法律常识》《中小学生如何提高自我防范能力》宣传单7000余份,发放给学生。并与在校师生建立“崔警官校园普法”微信群,公开了自己的电话和QQ号码,利用新媒体宣传法律知识、解答在校师生法律咨询, 减少了家暴、报复性聚众斗殴、学生被拐等多起案事件的发生,被学校聘为法制副校长。
(二)普法宣讲送法进街道社区、储蓄所、企事业单位。为让人民群众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,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和提高群众防范意识,他经常连续为全区街道办事处、社区居委会等群众开展以“预防电信诈骗”“防范家庭暴力”“珍爱生命远离毒品”“信访与非访区别”等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讲座,宣讲过程中还和在场的群众开展互动活动,从法律、法规规定到预防方法,结合当前比较典型的案例进行分析,让人民群众懂得了如何提高防范意识、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。群众还会经常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些法律方面的问题,通过解答和劝解,阻止了准备进京上访的群众,还避免了多起案事件的发生。
在全国开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期间,按照辖区银行部门的要求及局领导的安排,他深入到储蓄所,为金融工作人员及在场的储户群众,进行了预防电信诈骗案件的方法及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宣讲,讲解过程中,通过电信诈骗种类,防电信诈骗的方法及国内典型案例,还发放了200多份宣传单,当场制止了一名男性农民储户刚取出5万元现金,准备投资一个高额回报的集资,预防了诈骗案件的发生。他还结合“千警进千企”活动,到企业开展了以“企事业涉法涉诉法律知识”宣讲活动,活动期间,在与工人互动期间了解到,刚发生一起因买卖车辆企业与个人之间发生矛盾,准备用武力解决的事件,他立即制止企业并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,对双方进行法制教育,经多次调解,最后双方达成共识和解,避免了矛盾升级激化。
在开展送法活动过程中,他还与相关人员建立电话、微信、QQ等联系,经常编辑转发相关法律小知识、小案例等信息,通过网络搭起安全文化宣讲平台,发挥数字信息优势,起到了“一讲多教”的良好效果。曾多次被相关部门邀请开展安全文化宣讲活动。累计宣讲60多场,印发各类宣传单2万余张,受众人数达1700多人,解答各类涉法问题130余次,引导化解各类矛盾、避免各种案事件等情况的发生近百余件。
三、履职建言,围绕中心服务大局
侨联常委、政协委员即是荣誉,更是责任,他被推荐为侨联常委、政协委员后,严格要求自己,认真履职,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。把讲政治、守纪律作为根本要求,紧紧围绕党和侨联、政协的新时期中心工作,积极参加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各项活动,捐款捐物,为界别小组开展的活动提出调研课题、活动主题等事项尽己所能助力开展。同时,积极建言履职,深入基层、社区、街路开展大量的实地考察调研活动,通过调研结合政府中心工作,他先后撰写了《关于在我市小区内设立“爱心捐衣箱”的建议》《关于我市开展“我为家乡种棵树”活动的建议》《关于完善我市街道路牌的建议》《关于我市街道办事处、乡镇政府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加强管理的建议》《关于制定我市<市民文明公约><市民行为规范>的建议》《关于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法制教育的建议》等政协提案,多个提案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得到落实。被市政协评选为“优秀政协委员”等荣誉。
四、爱心奉献,捐资助学传递党的温暖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“我们共产党人讲奉献,就要有一颗为党为人民矢志奋斗的心”。这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。作为一名共产党员,他牢记总书记的指示,以党章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用爱心传递党的温暖。在送法进校园期间,了解到某小学有2名学生因家庭困难,已经影响到学业,他立即送去1080元钱,解决了这两名同学的午餐问题。多年来共资助贫困在校学生10余人,为他们购买棉衣、书本等学习用品,还连续资助着4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,累计金额达1万余元,他的奉献精神,已经影响到了身边人,在他的影响下,同单位多人也参与了资助贫困学生活动,把温暖和社会的正能量继续传递下去。他先后收到了学生家长委托学校转送过来的五面锦旗。
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和人民警察,他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,做到了对党忠诚、服务人民、执法公正、纪律严明的誓言,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、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奋斗目标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,用自己的努力谱写了人民警察的壮丽诗篇。<市民行为规范>市民行为规范><市民文明公约>市民文明公约>